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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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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对照条件自行申报。
关于继续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通知》(常教人〔2012〕11号)文件精神,第一期优秀教师免费导学活动自5月份开展以来,局属及天宁、钟楼区所辖1000余人次优秀教师全力以赴,全市5000余人次中小学生受益,200余人次志愿者热情参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诊断、指导和服务,起到了帮助学生解决学科问题、指导学生改善学习方法,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惠民和服务社会水平,加强青年教师师德师能培养,现就开展第二期“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建导学教师团队
(一)工作原则
1.公益原则。组织优秀教师做义工,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教育服务。
2.导学原则。为学生家长提供教育方面的咨询服务。为有需求的学生诊断学习问题,帮助解决学习困难,指点合适的学习方法,提升自主学习的能力。
3.自愿原则。优秀教师自愿参加,中小学校自愿推荐青年教师。
(二)组建要求
1.团队构成
导学教师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同学科、相近学段、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导学团队,每个导学团队由1名优秀教师和4-5名青年教师组成。优秀教师负责解答家长咨询,诊断学生学习问题,对青年教师导学过程进行指导、管理;青年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指导学习方法。
2.组建方法
(1)教师条件
优秀教师由市教育局局属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与天宁、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具备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自愿报名担任。
青年教师由局属中学与天宁、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推荐相关学科工作三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担任,各区每学科原则上推荐40名,局属中学每校每学科原则上推荐3名。拟任五年级、七年级、八年级、高一、高二的教师优先推荐,兼顾其他年段;有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未参加过第一期导学活动的教师。
(2)报名办法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填写《常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优秀教师汇总表》(见附件一)、《常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青年教师汇总表》(见附件二),于8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636980,邮箱:jyjmsdx@{域名已经过期};有关辖区学校填写上述“汇总表”报送所在区教育人事科汇总后,于9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水虎远,联系电话:85681337,邮箱:jyjshy@{域名已经过期}。
二、活动组织
1.导学时间。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每周六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原则上每位导学教师隔周安排一次义务导学。
2.导学地点。常州市二十四中学、常州市同济中学。
3.导学内容。学习问题诊断,学习方法建议,学习困难助解,学习能力提升。
4.导学方式。
(1)“一对一”指导;主题式指导(1名教师同时指导7名以内相似学情的学生)。
(2)团队合作指导:教师导学团队以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导学,由优秀教师负责诊断学情,青年教师分别予以具体的学法指导。
(3)名师学科学习方法辅导讲座。
三、参加办法
1.自愿报名。导学团队教师姓名、学科、专长等基本信息通过常州市教育局政务网、市教育服务中心网页等媒体以菜单形式向社会发布,供有需求者预约参考;
2.导学预约。凡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每周一下午1:30至周三下午5:30可登陆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网页
(http://www.czedu.gov.cn/list_17_797.shtml)进行网上预约,也可直接到教育服务中心(市少年宫内)进行预约并领取导学证。现场预约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咨询电话88995111。
3.活动查询。市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于每周五上网公布导学课表及导学须知(见附件三),通知导学教师。导学教师及预约者可登陆“常州教育”或“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网进行查询。
4.导学准备。家长指导孩子提前做好导学准备: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列出存在问题、困惑等。 
5.参加导学。家长带孩子根据约定时间、地点参加导学活动。
6.反馈意见。导学结束后,由学生填写“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反馈表(见附件四),交至门卫意见反馈箱后跟随家长离开。
7.导学记载。导学活动结束,导学青年教师及时填写“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登记表导学优秀教师填写“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督导表(分别见附件五、六,可至“教育服务中心”网页下载),并于导学后的下周一发至jyjmsdx@{域名已经过期}。
四、活动保障
(一)活动管理
1.局属学校教师须在市教育局组织下开展义务导学活动,不擅自参加其他单位或机构组织的导学等类似活动。
2.市教育局将对参加导学的教师及其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对优秀导学教师、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导学活动的相关学校予以表彰。
3.凡参加“五级梯队”优秀教师、教师职称晋升评审,是否有导学经历将作为参考条件。
(二)职责分工
1.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规划导学活动,派出、考核导学教师。
2.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导学活动的具体实施及管理。
3.导学点所在学校应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协助进行导学辅助工作及学生在导学期间的安全管理,提供导学所需场所、设施设备,做好安全保卫、保洁等工作。
4.导学团队教师要高度重视导学活动,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准备,精心辅导,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5.导学团队教师所在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导学团队教师的工作,适当减轻教师负担,为义务导学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6.家长应按预约课程要求督促孩子做好导学准备,接送孩子准时参加导学活动,保障孩子往返安全。 
7.志愿者应协助教育服务中心做好导学预约及各导学点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经费保障
1.导学教师交通补贴由市教育局承担;
2.导学点场地费、管理费由市教育局酌情拨付。

参加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教师将由直属单位及有关辖市、区部分优秀教师逐步扩展至全市优秀教师,导学对象将从部分学段、年级逐步扩大至中小学各年级。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参照本通知精神开展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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