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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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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放在附件中,有意向者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到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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