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校教职工工作日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上、下班。凡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
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由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由校行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行政批准。
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休假期间请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方式的畅通。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学校报告,回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四、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一天以内(含一天),教师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职工分别到办公室分管主任、教务处分管主任、后勤处分管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3、半天以下的请假由年级组长批准。
4、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到教务处(办公室、后勤处)填写“常州市第一中学教职工病、事假登记表”,报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务处(教师)登记,安排代课等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处理。
五、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六、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务处(后勤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
常州市第一中学
教职工病、事假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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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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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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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事假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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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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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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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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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诊断书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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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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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务或工作安排: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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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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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此表每月底由各部门交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