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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一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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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校教职工工作日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上、下班。凡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

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由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由校行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行政批准。

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休假期间请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方式的畅通。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学校报告,回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四、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一天以内(含一天),教师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职工分别到办公室分管主任、教务处分管主任、后勤处分管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3、半天以下的请假由年级组长批准。

4、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到教务处(办公室、后勤处)填写“常州市第一中学教职工病、事假登记表”,报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务处(教师)登记,安排代课等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处理。

五、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六、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务处(后勤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 

 

常州市第一中学

教职工病、事假登记表

 

姓名

 

部门

 

年龄

 

病、事假类别

 

起止日期

 

请假天数

 

 

 

 

 

 

 

 

(病假诊断书附后)

 

 

课务或工作安排: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每月底由各部门交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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