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随意调课。
处理意见:批评教育,按规定扣发奖金;造成后果者,加重处理。
2、 上课时手机铃响。
处理意见:批评教育,按规定扣发奖金;接听手机加重处理。
3、 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按旷教论处。
4、 不按规定备课,不批改作业。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按旷教论处。
5、 违反学校规定,给全班学生私订学习资料,或私自印刷学习资料。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有经济问题加重处理。
6、 侮辱学生人格,说教师忌语。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记过处分。
7、 赶学生出教室、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记过处分,直至下岗。
8、 篡改学生成绩或有意透露考试题目。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记过处分,直至下岗。
9、监考不认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记过处分。在中考、高考监考中出现严重事故,扣除当事人1000元以上,记过处分直至下岗。
10、向家长索要财物或变相索要财物。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金;严重者记过处分。
注:违规一次,至少扣除奖金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奖金500元至2000元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下岗。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