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群工作>>党委>>理论学习

市一中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常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

来源: 录入者: 发表于: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2年10月14日上午,常州市第一中学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开展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学习市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常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等文件。校党委常耀芬书记主持学习研讨会,并就有关学习和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1.jpg 

会上,常书记详细解读了《示范文本》的精神内涵。她指出,我校按照文件要求,在充分学习和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健全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制定“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书记和校长职责、议事规则”等,切实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随后,中心组全体成员立足自身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示范文本》就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了明确、细化、全面的规定,是指导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刚性制度,具有很强的方向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努力提高学校党建水平,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jpg 

最后,常书记对学习会作总结,并对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作为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悟透内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在教育管理、教学活动、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中,振奋精神,昂扬斗志,为学校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贡献积极力量。

撰稿:周静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