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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一中学"我与校长面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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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领导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主人翁意识,充分行使主人的权利,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秉承“每一位学生就是整个学校”这的育人理念。经研究决定,将“我与校长面对面”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校团委,自管会每月开展“我与校长面对面”的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有关制度如下:
1“面对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一般在征集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意见征询形式主要为座谈会、交流会、咨询会等,辅之以校长信箱、网络交流等形式。
2“面对面”活动的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分管年级的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年级自管会成员、各班学生代表,相关工作人员、新闻记者等。人数视情况而定。
3围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建设、考试咨询、课程安排、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权益保障、自主招生、竞赛辅导、学校管理等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每期“面对面”活动的主题。
4参加活动的各班代表应当深入班级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汇总、了解掌握不同学生的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文字稿,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地与校领导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5校团委,自管会将收集整理“面对面”活动的意见、建议、会议记录,会后提交校长室及分管中层部门落实。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与校领导沟通联系,协助校领导全面细致地了解情况,推动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和有关问题的解决。
6适时对参加“面对面”活动的同学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其所提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7“面对面”活动工作小组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有关信息,每学期结束上交活动总结。对积极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通报表扬。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面对面”活动的支持,引起校内外广泛关注,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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