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办公室>>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常州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来源: 录入者: 发表于: 点击: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学校:

 常州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这是以常州市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荣誉,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宣传、对照条件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此项评奖活动。参评材料务请在610日前交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规划办(各辖市区和学校务请打印好申报汇总表并发送至jysggs@{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科院

                           2014年5月16日

 

 

常州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常高校、驻常部队集体或所属个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申报范围:本市作者自20121120131231期间出版(发表)或完成的中文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和省级以上(JS)报刊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级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采纳应用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3.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二年(20101120111231),但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有重大影响,以书面证明材料为准;③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相关学科专家的书面推荐材料。

    4.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申报人仅限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内部成果有采用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5.丛书可依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依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统一申报依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

    6.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系列论文可以参评。

    7.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以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8.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论文集中,单篇论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可以申报。

    9.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本届评奖按成果形式分为著作和论文两类,按成果内容分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新闻学、语言学、历史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工具书等10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再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学科”栏目中。

    本届评奖分A B两类,A类含高校、党校、高职及高专校,其他为B类。

三、接受申报的单位

    1.市评奖办公室接受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学会、高校、驻常部队等作者的申报。

    2.各辖市、区作者的申报由辖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扎口。

    3.教育系统作者的申报由市教育教研室负责扎口。

    4.社会各界作者也可直接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

    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办公室(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1424室),电话:85683850,联系人:耿丽珍(13961126113)、陈雅娟(13961134202)。

四、申报时间

    2014年5月156月15止。

五、申报办法

  1.申报者可到市评奖办公室领取或从市社科联网站({域名已经过期})“下载专区”下载《常州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时须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等附属材料。

    2.申报参评省优秀成果奖的,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初评后,填报省申报表,送省参加复评、终评。

    3.申报者须交纳申报费:著作100元/本,论文、调研报告80元/篇。

    4.申报成果的原件在评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可由申报人至市评奖办公室自行领回,逾期不予保留。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