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建设不仅是国家对教师个体的要求和群体的规约,也是教师自我成长的内在需要。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需要职业道德规范来引导和规约,需要制度保障和舆论指导。11月4日下午,我校文科党支部召开会议,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理论学习和讨论。金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由陈宝祥主任主持。他首先带领大家研究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规范》中六条要求做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他指出,《规范》强调了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了教师的职业特点,体现现代教育的两个核心:“爱”和“责任”。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建立新型的现代师生关系。希望通过学习《规范》,各位党员老师能进一步完善自己,对照规范,自我检查,提高理论学习水平,拓宽知识结构,真正“以师为范”。
大家纷纷表示会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挑好肩上这副教书育人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