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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音乐舞蹈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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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艺术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补充我校民族乐团后续人才培养,推出更多高素质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具有明显艺术特长、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将有关招生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2013年常州市应届具有明显艺术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2、 人数:15名左右。
二、报考条件与类别
整体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基本功扎实、方法科学规范、表演突出、极具艺术培养潜力的品学兼优学生。
1、器乐类(主招:竹笛、唢呐、笙、柳琴、琵琶、阮、扬琴、胡琴、大提琴、低音提琴。)13名:
乐团招生要求,常见民族乐器(二胡、竹笛、琵琶)演奏者须具备演奏级或十级演奏水平,其它主招乐种须具备娴熟表演功力。以上选手若有演出经验且具备良好团队合作与服务记录者优先。古筝等乐器不招。
2、舞蹈类(民族舞或古典舞)1名:
具备独舞表演能力,有很强的表演艺术天赋,有一定演出经验,组织协作能力强、服务意识高的成绩优秀者,具有一定编创能力者优先。拉丁舞、街舞、芭蕾不招。
3、声乐类(民族或美声)1名:
演唱者必须选择民族或美声唱法,选择作品必须具有一定艺术含量,能自然驾驭该作品的音准、节奏及音乐情感内容的品学兼优者。通俗唱法不招。
三、报名方式
1、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可以在2013年4 月24日至28 日到常州市第一中学行政楼二楼教务员室小裴 处报名,并填写《常州市第一中学艺术特长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519-88112318转8050。
2、凡符合报考条件、有志于进入我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请携带教育局发放的《2013年常州市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初试合格证》、初三上学期成绩单、中学阶段获奖证书(艺术类)、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测试要求
1.测试时间2013年 5 月 5 日上午8点
2.测试地点:市一中艺术馆一楼。
3.测试内容:(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1)类别(共三类)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提供钢琴、音响,伴奏自备);
 <2>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提供钢琴、音响,伴奏自备);
 <3>舞蹈类:自选舞蹈片段(提供音响,伴奏、服装自备);
  (2)每人最多可加试一项(在上述三类中,且与报考内容不同项),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供参考。
五、特招政策
在中考分数基础上加20分后,根据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极其优秀者加30分。加分后若达到我校统招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若达到我校择校分数线则按择校生录取。
 
 常州市第一中学
2013年月 3 日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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