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艺术教育进一步发展,补充我校民乐团后续人才,推出更多高素质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具有明显艺术特长、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将有关招生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1、2015年常州市应届具有明显艺术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2、人数:15名(如无合适人选将空缺)。
二、报考条件与类别
整体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基本功扎实、方法科学规范、表演突出、极具艺术培养潜力的品学兼优学生。
1、器乐类(主招:竹笛、唢呐、笙、琵琶、扬琴、阮、胡琴、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13名:
乐团招生要求,常见民族乐器(竹笛、二胡、琵琶)演奏者须具备演奏级或十级(中央音乐学院最高为九级)演奏水平,其它主招乐种须具备娴熟表演功力。选手若有乐团经历,特别是具备常州市中小学民族乐团演出且具备良好团队合作服务记录者优先。
获得常州市教育局初试资格且具备十级证书(中央音乐学院九级、演奏级)的非主招器乐类同学,依据乐团发展需要,结合考生资质条件,如愿意改学或兼学乐团指定乐器,亦可报名,但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愿意改学或兼学。
2、舞蹈类(民族舞或古典舞)1名:
具备独舞表演能力,有很强的表演艺术天赋,有一定演出经验,组织协作能力强、服务意识高的成绩优秀者,具有一定编创能力者优先。拉丁舞、街舞、芭蕾不招。
3、声乐类(民族或美声)1名:
演唱者必须选择民族或美声唱法,选择作品必须具有一定艺术含量,能自然驾驭该作品的音准、节奏及音乐情感内容的品学兼优者。通俗唱法不招。
三、报名方式
1、凡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测试(初试)。
2、拟报考我校并取得市教育局发放的《2015年常州市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初试合格证》的考生,于2015年4月29日17时前(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凭教育局初试合格证、初三上学期成绩单、中学阶段艺术类获奖、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到常州市第一中学行政楼二楼教务员室吴老师处报名,并填写《常州市第一中学艺术特长招生报名表》(见附件)。联系电话:0519-88112318转8050。
四、测试要求
1、测试时间:2015年5月3日上午8:00。
2、测试地点:市一中艺术馆一楼。
3、测试内容:(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类:自选舞蹈片段(提供音响,伴奏、服装自备);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提供钢琴、音响,伴奏自备,须清唱);
器乐类: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1、自选曲目一首(无伴奏),要求背谱演奏。
2、选手在主专业之外可自选加试第二乐器(必须是乐团用民族乐器),每人最多可加试一项(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3、现场加试视奏片段(考场提供简谱或五线谱供考生自主选择),不计入总分。
五、特招政策
在中考分数基础上照顾20分(专业极其优秀者加30分)后,根据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加分后若达我校统招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加分后若达我校择校分数线则按择校生录取。
常州市第一中学
2015年月3日3日
注: (1)本表复印有效; (2)请来我校报名时交教务员吴老师。 (行政楼二楼教务员室,联系电话:8811231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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