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辅助栏目>>隐藏栏目>>对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录入者: 发表于: 点击: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

为了推动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深化高中通用技术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技术素养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市在校高中学生,可以独自制作作品参赛,也可以2~4人共同制作作品参赛。

二、作品类型

剪纸、篆刻、十字绣、插花、陶艺、建模、3D打印、金工、木工、电子电工、影视梦工厂等项目的作品成品。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是由学生独立设计、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替完成,作品报送必须填写《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

2.所有作品必须提供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同时提供作品实物;

3.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A4纸,一式2份上报。自制封面,封面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学校等信息。正文部分,标题用2号宋体字,内容用5号宋体字。

四、评选办法

1.作品数量。各辖市(区)参赛作品由辖市(区)收齐后统一上报,不接收学校和个人单独报送的作品。

辖市(区)需要填写附件2,辖市(区)经初步选拔后限报作品数量为:武进45项,金坛20项,溧阳35项,新北15项,天宁5项。局属各高中限报作品8项,局属高中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各辖市区及局属高中需填写《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送目录名单》(见附件2)。

2.上报时间。辖市(区)、局属高中于2016年9月27日前完成报送工作。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纸质稿与作品以及附件1、2一起报送至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号楼三楼展厅,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电子稿及附件2发送到邮箱:764556002@{域名已经过期}。

3.作品评审。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本次作品的奖次。本次评审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了表彰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另设集体组织奖。

4.集中展评。市教育局将召开常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告会,对获得奖项的创新作品进行展示,在区域范围内进行交流。由常州市教育局向获奖学生和单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2.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各区域、各高中校要秉承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参赛程序,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杜绝参赛走过场、作品抄袭、程序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联系人:左光裕老师,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东横街26号 邮编:213003,电话:15261112568,邮箱:764556002@{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