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任欣伟(校长)
职责:负责整个创建及推普工作的策划及全盘领导。
副组长:
完利梅(副校长)
职责: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部署和管理。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及德育管理。后勤保障安全工作。
组 员:
1、孔德旺(教务处主任)
职责:负责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及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2、李万龙(教研处主任)
职责:负责普通话及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及改进。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师基本功训练,安排及检查工作。
3、陈宝祥(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负责用字规范工作的资料收集及检查工作。
4、毕晓敏(语文教研组长)
职责: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委及市教育局有关部门部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普工作计划,以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2、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专项研究布置工作任务。
3、加大推普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
组 长:完利梅(副校长)
副组长:孔德旺(教务处主任)
李万龙(教研处主任)
陈宝祥(办公室副主任)
毕晓敏(语文教研组长)
组 员:
1、各年级组长
陈玉萍 王文平 俞顺亮 沈 金 陈宝祥 张洪浩
2、各班班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年组、班级墙报等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段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2、在各类教学常规资料及作业批改中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并随时整改。
3、注重在教学中正常使用普通话,并注重对学生进行普通话的规范和训练。
4、在语言文字推广和实践活动中主动参与认真指导并完成好各项工作。
5、加强学习,注重规范语言,不断提高自身普通话表达水平。